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调整增补工作的通知

来源链接: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zczl/t27970426.shtml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级职称评委库组建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54号)精神,为做好2026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决定对我市工程、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进行增补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评委会调整增补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级职称评委库组建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5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委会专家库的调整推荐工作。在遴选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时,要综合考虑专业涵盖面和专家的专业水平、年龄、学历等要素,注重吸收我市各行业的高、精、尖专家和年轻专家入库。

(二)请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做好本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专家增补工作,动员、组织好直属二层单位及本行业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专家入库。

二、高级评委会评审专家入库条件

评审专家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退休人员、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担任评审专家。

(一)高级评委会评审专家入库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3.取得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满2年以上;4.高级评委会的评审专家,原则上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0年;5.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6.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并能使用计算机开展工作。

(二)第一层次评审专家入库条件:第一层次评审专家需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知名度、权威性和影响力,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3.获得过本专业领域的国家级科技进步奖;4.本专业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5.具有正高级职称。

三、评委库专家入库程序

评委会专家库成员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遴选,择优入库。申请入库专家自行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入库申请,按照逐级申报要求。县级单位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直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最终报送至“玉林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高级评委库申报审核系统操作指南》。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应认真核查把关推荐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遵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情况。在推荐评委会专家库成员候选人时,各单位要综合考虑专业涵盖面和评委的专业水平、年龄资历、学历层次等要素,注重吸收高、精、尖专家入库。公务员、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以及不能履行评委职责的成员,不宜推荐。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影响期内的不得推荐。

(二)建设完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是提高我市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质量的关键,关系到参评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切实把关,真正把觉悟高、业务强、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入库。同时,要做好保密工作,推荐名单不得对外公布。

(三)评委会专家库推荐人员和评委会专家库重新调整后的名单不得对外公布,入库人员要严格遵守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参与职称评审工作。评审专家违反相关规定的,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推荐对象、推荐单位于2026年9月4日前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上完成申报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玉林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2682505,通讯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玉林市人社局4楼421室。

附件:高级评委库申报审核系统操作指南.doc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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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高级评委库申报审核系统操作指南.doc

附件1下载链接: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zczl/P020260731590762766628.doc